索 引 号: 014419312/2017-000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7-09-26
文 号: 泰海发改发〔2017〕44号
关于海陵区罡杨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泰州海陵区公路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关于罡杨镇罡门社区兴农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夏庄社区庄前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西北大道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通泰路罡门段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于罡杨镇罡门社区兴农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夏庄社区庄前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西北大道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关于罡杨镇通泰路罡门段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二、该项目建设规模:兴农路位于罡杨镇罡门社区东侧,长600米,宽5米;庄前路位于罡杨镇夏庄社区,长1000米,宽5米,;西北大道位于罡杨镇纯垛社区,长4000米,宽7米;通泰路全长1200米,宽12米,每隔40米安装路灯。

三、项目总投资:兴农路改造工程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庄前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80万元人民币;西北大道维修工程总投资约100万元人民币;通泰路罡门段路灯亮化工程总投资约90万元人民币,工程所需资金由海陵资产负责支付。

四、希按照基本建设有关程序,抓紧时间办理各项手续,尽快施工。


泰州市海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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