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291/2017-0008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365体育投注365bet 发文日期: 2017-10-27
文 号: 泰海政办〔2017〕207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 学生餐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各园区管委会,区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学生餐供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现将《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生餐供应及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生餐供应及

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全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做好中小学学生餐配送工作,提高校园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配餐服务工作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成员包括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审计局、区农委、区服务业发展局、海陵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二是就餐服务工作组,由区教育局牵头,成员包括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海陵消防大队、城管海陵分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学校负责人。三是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区应急办牵头,成员包括区应急办、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公安海陵分局、海陵消防大队、镇街园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学校负责人。四是舆情监控工作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成员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镇街园区分管负责人以及相关学校负责人。

二、供餐模式

按照各中小学实际情况,采取下述两类供餐模式:

1. 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由学校食堂提供午餐服务,学校食堂经营必须符合“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保证学生饭菜质量。

2. 企业配餐模式。学校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人及家委会成员组成学生配餐服务工作小组,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配餐企业。

三、管理方式

1. 配餐资金管理。配餐费用标准经区中小学配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配餐费用款项每学期开学前由银行为配餐学校代收(按五个月或按实际上学天数计收),并及时将代收的配餐费用款项解缴至各学校财政专户,由学校按月支付给配餐企业。每月月末,配餐企业及时将当月结算清单和票据交相关学校,由学校申请支付。配餐费用核算由学校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学期结算、学年结清。

2. 就餐秩序监管。学校要成立学生餐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餐供应、管理、监督、检查;每天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值班,对学生就餐秩序进行监管。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学生就餐环境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学校及配餐企业责任

各学校食堂及配餐企业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切实保障学生餐安全有效供应。

(一)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各中小学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能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由配餐企业供应学生餐的,学校要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针对食品安全状况和学生餐供应能力,对配餐企业进行考察、筛选,择优确定配餐企业,并与配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严格学生餐供应要求

1. 学校食堂、配餐企业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全面实施“五常”管理模式,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采用配餐企业供餐的学校要加强与配餐企业的对接,明确交接和操作流程,确保无缝衔接。

2. 学校食堂、配餐企业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加强食品原料的快速检测,重点针对蔬菜农药残留、猪肉瘦肉精、食用油酸价值等指标开展快速检测,严把食品原料安全关;配餐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的要求把好出厂检验关,确保天天检、餐餐检、全方位检测。

3. 学校食堂、配餐企业要严格按照《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常规自查和全项目自查,做好自查及整改记录。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校长陪餐制度,现场查看就餐设施和饭菜质量,做好陪餐记录,实时了解学生的意见建议,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继续深化推进学校食堂、配餐企业“明厨亮灶”建设,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成品分装配送等流水线都要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确保全程可控、可追溯。

(三)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

学校食堂、配餐企业必须建立食品应急供应和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及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报告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场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影响,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强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学生餐供应及校园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学生供餐情况报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舆情监控,规范信息发布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督促食品安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区应急办负责牵头学生餐供应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区发改委负责做好学生餐供应项目的立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相关经费的保障和监管。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学生就餐的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与各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关键指标。每学期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了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对于由配餐企业供餐的学校,强化校内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组织开展对配餐企业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

区审计局负责对配餐服务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将学校食堂及配餐企业作为监管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每年春秋季开学后对学生食堂、配餐企业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学生食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定。对配餐企业,除重点检查上述项目外,还应检查成品的运输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倡导学生食堂、配餐企业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做好学校卫生、疾病控制和救治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可能造成重大公众健康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外地或本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经风险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和工作机制,及时向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结果;参与食品安全重大事件(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流行病学调查及检验检测任务。

区安监局负责配餐企业和学校的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管工作;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区农委要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做好地产初级食用农产品(含地产食用水产品,下同)从种植养殖环节(捕捞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初级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负责农药、兽(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安全的监测和监管;负责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产地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负责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分析和信息发布,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相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质量体系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和监测,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对培植豆芽菜等初级农产品行为的监管;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能。

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配餐企业的行业管理,强化源头质量控制和全程跟踪管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公安海陵分局要加大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的力度;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参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案件和执法办案工作有关情况相互通报机制。

城管海陵分局负责流动食品摊贩擅自占道经营的规范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学校周边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校园200米内食品摊贩;根据市环卫处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及潲水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环保海陵分局负责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对食用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监测、评估进行指导。

物价海陵分局负责指导、监督学生餐供应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指导食品价格的社会监督工作,依法对全区范围内的食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区消防大队负责各校食堂、就餐点以及配餐企业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辖区派出所加强日常监督。

各镇街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配餐企业配餐工作进行安全监管。

六、从严执行责任追究

各学校食堂和配餐企业要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全过程,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真正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安全放心。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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