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435/2017-0051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04-24
文 号:
海陵区四举措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核定工作

  根据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海陵区积极谋划、大力推进,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员核定工作。
  一是协助市人社局把相关实施文件发送到全区各部门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二是配合市人社局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培训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四是精准发力,做好问题收集归纳,及时向上级汇报,密切联系市人社局,积极谋划,帮助一些单位协调解决参保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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