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419435/2017-0005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7-09-01
文 号:
海陵区全面启动在校学生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工作

  海陵区中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参加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8年度缴费工作9月1日起已经全面启动,区属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9月至12月集中缴费期内集中登记参保缴费。海陵区医疗保险处与海陵区教育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在8月30日召开专门的会议推进部署。此次参保缴费具有三大变化:
  一是保险期限变化。原先参加2016年度学生少儿保险的保险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将该年度保险期限延长4个月至2017年12月31日,且无需补缴40元个人缴纳部分。
  二是缴费标准的变化。2016年度在校学生缴费标准是90元/年,不再补缴延长4个月保险期限的费用。2017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参保的儿童缴费标准为130元/年。2018年度学生少儿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80元/年。
  三是缴费时间的变化。由原先每年9月收取当年的保费调整为每年9-12月份预收下年度保费。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